10/11/2011
選人不選黨? 胡扯!
什麼是黨。
看看傳統的用法――黨羽、狐群狗黨、亂黨、結黨營私,就可以知道一二。
堂是有入口的開放式建築,黨則是用黑幕遮蔽的封閉式團體。
當一個團體以黨為名,其實已經表示團體內部有著不可對外公開的秘密。
我無意繼續討論各種團體的名稱與結構,姑且不再敘述。
在台灣,每逢選舉,我相信許多人常說、常聽到一句口號――選人不選黨。
看起來這是一種超脫的態度,尤其在藍綠往往惡鬥的狀況下,似乎是相當具有個人智慧與見解的一種說法。
但是,真是如此嗎?
在民主制度下,政黨政治的意涵中勢必包括責任。
當一個政黨推出某位候選人代表政黨參選,政黨就必須為候選人的一切行為承擔責任。
而當某位候選人願意代表某個政黨參選,表示他認同這個黨的理念,並且願意代為執行。
如果有一位候選人呼籲選民「選人不選黨」,那麼可能的狀況只有兩種。
第一種,這位候選人不了解政黨政治的意涵,卻投身政黨政治。這種情況,叫做無知。
第二種,這位候選人了解政黨政治運作的方式,卻為了當選,背棄了政黨政治的責任――不論是欺瞞所屬政黨或是選民。這種情況,叫做無恥。
至於宣稱自己「選人不選黨」的選民,倒是只有一種――斬不斷內心各種情結糾葛,選擇自欺欺人的那種。
這種人叫做「癡情的傻瓜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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