模仿,可以說是人類文明得以累積的一種行為要素。
換個角度看,模仿也是學習的開始。
通常在完全學會一項技能之後,並不習慣―甚至是放棄―思考的多數人,只能照本宣科地以技術複製產物。
儘管這樣的做法有抄襲之嫌,但在物質層面上,只要技術成熟,複製的產物仍能保持相當的水準。
然而在精神層面,複製的行為只會造成混淆與誤解。
即使能把道德經倒背如流,也不見得能理解何謂無為;就算抄寫了一千遍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,也不見得能體會何謂無我。
所有概念化的名詞,唯有透過個人在生命中深刻的體悟,才可能有進一步的理解。
愛情如是;信仰如是;藝術如是。
話說回來,用模仿的方式複製概念,「畫虎不成反類犬」的可能性相當高。
然而這還不恐怖。
真正該死的,是「指犬為虎」並大肆宣揚的行為。
因為那不只是混亂的根源,更是該行為影響所及地區文明倒退的開始。
題外話。
如果這裡的人民看到油畫、聽到音樂劇,就一概認定為「藝術」。
或是在作者過世之後,就把他的作品視為「經典」。
那麼,或許我們該以湯姆克魯斯的臉為範本、搭配泰國服飾,製作神像來販售,並且宣稱「早晚行五體投地大禮,就能讓你成為專業演員。」
反正,這些行為都屬於同一類――
道聽塗說,「迷信」的那一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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