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27/2011

演員自修―行


何謂「行」?
如果只把「行」解讀成行動、移動,這樣的人,實在不配被稱為演員。

在一段演出裡,演員是最直接與觀眾接觸的創作者,卻不是唯一的創作者。
劇本的意涵、導演的理念被清楚地傳達給設計群與演員,因此演員並非只須依個人意志決定表演的方式,而是得承接這些意念,並將之轉達給觀眾。
而設計群在理解劇本與導演之後,融合個人想法、風格所創作出來的作品,則是與演員共同演出的各種元素。
如何調和包含表演在內的所有演出元素,是導演的工作;如何適切地運用包含觀眾在內的所有演出元素,則是演員的功課。

在演出元素中,最為基本的就是場地―舞台與觀眾席,也就是空間。
「行」―演員在演出場地內的行動與移動,則必須被視為是演員與空間關係的變化。
這並非是從導演角度去檢視整體畫面構成,而是如同演員與服裝、道具、燈光、音樂、甚或影像…等演出元素之間的關係,完全以演員主觀為中心,進而延伸、發展出的聯結。

在「立」的練習中,建立了與空間的初步關係之後,演員就可以開始「行」的練習。

行,要從腳步開始。
延續「立」的基礎,緩慢地改變重心、移動腳步,開始行走。
在行走過程中,必須同時專注在身體內部以及表面,也就是維持份量和能量。然後一邊接收空間中所有的訊息,一邊觀察自己與空間關係的變化。
接下來,可以運用雙腳和脊椎改變身體高低,最後再加入手部的動作,讓整個身體保持緩慢而連續的行動狀態。
如果在全身活動的狀態下,還能維持份量與能量,那麼演員就會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的連續動作在空間中劃出的「軌跡」。

「軌跡」的重要性,得從主觀與旁觀兩個角度來說明。
從旁觀來看,導演在處理所有場面調度時,安排或調整演員走位與動線的部分,就是軌跡―在空間中劃出線條。
不同的線條交錯、排列,會創造出不同的氛圍和效果,甚至能完成符號或譬喻的表現。這一點,不分藝術與娛樂,在舞台區域固定的演出中,都非常重要。而這項任務必須由演員來完成。
就演員主觀而言,則是需要理解並體會一個概念:份量是活著的表現,軌跡則是活著的過程。活著的過程累積成人生,也就是說,演員塑造軌跡是為了完整呈現給觀眾「角色的人生」,而非零散的故事片段。
這個概念影響到觀眾對角色印象的深淺。軌跡越清晰,角色就越深刻。

演員意識到「軌跡」之後,可以結合「領域」的練習。讓專注力持續將「覺」從自己的身體延伸到空間,同時也專注在身體的連續動作上。然後再次觀察並感受空間的變化。
能在領域中劃出軌跡,意味著演員與空間有了進一步的關係。因為領域改變了空間的狀態,而軌跡讓這個狀態開始活動、變形,使空間開始有了生命力。
演員必須努力完成這個練習的原因很簡單。既然現實世界裡的空間處於動態,擬真世界裡的空間就不該處於靜態――除非為了完成某些特定的表現手法,例如:非寫實。

從「立」到「行」,從自己到空間,都是連續、延伸的動作。
關鍵是專注力,重點則是「活著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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